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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马温公行状1086年闰2月 北宋 · 苏轼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九九二、《苏文忠公全集》卷一六、《皇朝文鉴》卷一三七、《名臣碑传琬琰集》卷五一、《容斋三笔》卷五、《文章正宗》续集卷四、《翰苑新书》前集卷六七、《秘笈新书》卷一二、《文翰类选大成》卷一五四、《性理群书句解》卷二二、《渊鉴类函》卷九七、雍正《山西通志》卷一八九 创作地点:河南省开封市
曾祖政,赠太子太保
曾祖母薛氏,赠温国太夫人
祖炫,试秘书省校书郎,知耀州富平县事,赠太子太傅
祖母皇甫氏,赠温国太夫人
父池,尚书吏部郎中,充天章阁待制,赠太师追封温国公
母聂氏,赠温国太夫人
公讳光,字君实,其先河内人,晋安平献王孚之后。
王之裔孙征东大将军阳,始葬今陕州夏县涑水乡,子孙因家焉。
高祖、曾祖皆以五代衰乱不仕。
富平府君始举进士,没于县
皆以气节闻于乡里。
天章公以文学行义事真宗、仁宗为转运使御史知杂事三司副使,历知凤翔、河中、同、杭、虢、晋六州,以清直仁厚闻于天下,号称一时名臣。
公自儿童,凛然如成人。
七岁闻讲《左氏春秋》,大爱之,退为家人讲,即了其大义。
自是手不释书,至不知饥渴寒暑。
年十五,书无所不通。
文辞醇深,有西汉风。
天章公当任子,次及公,公推与二从兄,然后受补郊社斋郎,再奏,将作监主簿
年二十,举进士甲科。
奉礼郎
天章公在杭,辞所迁官,求签书苏州判官事以便亲,许之。
未上,丁太夫人忧。
未除,丁天章公忧。
执丧累年,毁瘠如礼。
服除,签书武成军判官事,改大理评事,为国子直讲,迁本寺丞
故相庞籍名知人,始与天章公游,见公而奇之,及是为枢密副使,荐公召试馆阁校勘同知太常礼院
中官允言死,诏以允言有军功,特给卤簿。
公言:「孔子不以名器假人,繁缨以朝,且犹不可,允言近习之臣,非有元勋大劳,而赠以三公之官,给以一品卤簿,其为繁缨,不亦大乎」?
故相夏竦卒,诏赐谥文正
公言:「谥之美者,极于文正何人,可以当此」!
书再上,改谥文庄
殿中丞,除史馆检讨,修日历,改集贤校理
庞籍郓州,徙并州,皆辟公通判州事
公感知己,为尽力。
赵元昊始臣,河东贫甚,官苦贵籴,而民疲于远输。
麟州、窟野、河西多良田,皆故汉地,公私杂耕。
天圣中,始禁田河西者,虏乃得稍蚕食其地,俯窥麟州,为河东忧。
请公按视。
公为画五策:「宜因州中旧兵,益禁兵三千,厢兵五百,筑二堡河西,可使堡外三十里虏不敢田,则州西六十里无虏矣。
募民有能耕麟州闲田者,复其税役十五年,能耕窟野、河西者,长复之,耕者必众,官虽无所得,而籴自贱,可以渐纾河东之民」。
麟州,如公言。
兵官郭恩勇且狂,夜开城门,引千馀人渡河,载酒食,不为战备,遇敌死之。
议者归罪于,罢节度使青州
公守阙,三上书,乞独坐其事,不报。
初不以此望公,而公深以自咎。
既没,升堂拜其妻如母,抚其子如昆弟,时人两贤之。
太常博士祠部员外郎,直秘阁、判吏部南曹,迁开封府推官,赐五品服。
交阯贡异兽,谓之麟。
公言:「真伪不可知。
使其真,非自然而至,不足为瑞,若伪,为远夷笑,愿厚赐其使而还其兽」。
因奏赋以讽。
度支员外郎,判句院。
修起居注,五辞而后受。
判礼部。
有司奏六月朔,日当食。
公言:「故事,食不满分,或京师不见皆贺。
臣以为日食四方见京师不见,天意人君为阴邪所蔽,天下皆知,而朝廷独不知,其为灾当益甚,皆不当贺」。
诏从之。
后遂以为常。
起居舍人同知谏院
苏辙举直言策,入第四等,而考官以为不当收。
公言:「辙于同科四人中,言最切直,有爱君忧国之心,不可不收」。
宰相亦以为当黜,仁宗不许。
曰:「求直言,以直弃之,天下其谓朕何」!
公遂与谏官王陶同上疏:「愿为宗庙社稷自重,却罢燕饮,安养神气,后宫嫔御,进见有度,左右小臣,赐予有节,厚味腊毒,无益奉养者,皆不宜数御」。
上嘉纳之。
初,至和三年仁宗始不豫,国嗣未立,天下寒心而不敢言,惟谏官范镇首发其议,公时为并州通判,闻而继之,上疏言:「《礼》大宗无子,则小宗为之后。
为之后者,为之子也。
愿陛下择宗室贤者,使摄储贰,以待皇嗣之生,退居藩服
不然,则典宿卫,尹京邑,亦足以系天下之望」。
疏三上,其一留中,其二付中书
公又与书:「此大事,不言则已,言一出,岂可复反,愿公以死争之」。
于是言之益力。
及公为谏官,复上疏,且面言:「臣昔为并州通判,所上三章,愿陛下果断而力行之」。
仁宗简默不言,虽执政奏事,首肯而已。
闻公言,沈思久之,曰:「得非欲选宗室为继嗣者乎?
此忠臣之言,但人不敢及耳」。
公曰:「臣言此,自谓必死,不意陛下开纳」。
上曰:「此何害,古今皆有之」。
令公以所言付中书
公曰:「不可,愿陛下自以意喻宰相」。
是日,公复言江淮盐事,诣中书白之。
宰相韩琦问公,今日复何所言。
公默计此大事,不可不使知,思所以广上意者,即曰:「所言宗庙社稷大计也」。
喻意,不复言。
后十馀日,有旨令公御史里行陈洙同详定行户利害。
与公屏语曰:「日者大飨明堂,韩公摄太尉监祭
公从容谓,闻君与司马君实善,君实近建言立嗣事,恨不以所言送中书,欲发此议,无自发之,行户利害,非所以烦公也,欲公达此意耳」。
时嘉祐六年闰八月也。
至九月,公复上疏面言:「臣向者进说,陛下欣然无难,意谓即行矣,今寂无所闻,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,子孙当千亿,何遽为此不祥之事,小人无远虑,特欲仓猝之际,援立其所厚善者耳。
唐自文宗以后,立嗣皆出于左右之意,至有称定策国老、门生天子者,此祸岂可胜言哉」!
上大感悟,曰:「送中书」。
公至中书,见等曰:「诸公不及今定议,异日夜半禁中出寸纸以某人为嗣,则天下莫敢违」。
等皆唯唯,曰:「敢不尽力」。
后月馀,诏英宗宗正寺,固辞不就职。
明年遂立为皇子
称疾不入。
公复上疏言:「凡人争丝毫之利,至相争夺,今皇子辞不赀之富,至三百馀日不受命,其贤于人远矣。
有识闻之,足以知陛下之圣,能为天下得人。
然臣闻父召无诺,君命召不俟驾而行,使者受命不受辞,皇子不当辞避,使者不当徒反。
凡召皇子内臣皆乞责降,且以臣子大义责皇子,宜必入」。
英宗遂受命。
衮国公主下嫁李玮,以骄恣闻。
公上疏言:「太宗时姚坦为衮王翊善,有过必谏,左右教王诈疾。
踰月,太宗召王乳母,入问起居状。
母曰:『王无疾,以姚坦故,郁郁成疾耳』。
太宗怒曰:『王年少,不知为此,汝辈教之』。
杖乳母数十,召慰勉之。
齐国献穆大长公主太宗之子,真宗之妹,陛下之姑,而谦恭率礼,天下称其贤。
愿陛下教子以太宗为法,公主事夫以献穆为法」。
已而公主不安于李氏,诏出知卫州公主入居禁中,而母杨归其兄璋,散遣其家人。
公言:「陛下追念章懿太后,故使尚主,今乃母子离析,家事流落,陛下独无雨露之感,悽恻之心乎?
既责降,公主亦不得无罪」。
上感悟,诏公主降封沂国,待李氏恩礼不衰。
判检院权判国子监,除知制诰
力辞至八九,改授天章阁待制,兼侍讲,赐三品服,仍知谏院
上疏言:「经略安抚使便宜从事,出于兵兴权制,非永世法。
将相大臣典州者,多以贵倨自恃,凌忽转运使,使不得举职。
朝廷务省事,专行姑息之政。
至于胥史欢哗而逐御史中丞辇官悖慢而退宰相卫士凶逆而狱不穷奸,泽加于旧,军人詈三司使法官以为非犯阶级,于用法有疑。
其馀,一夫流言于道路,而为之变法推恩者多矣,皆陵迟之渐,不可以不正」。
充媛董氏薨,追赠婉仪,又赠淑妃,辍朝成服,百官奉慰定谥行册礼,葬给卤簿。
公言:「董氏秩本微,病革之日,方拜充媛
古者妇人无谥,近制惟皇后有之。
卤簿本以赏军功,未尝施于妇人,惟唐平阳公主有举兵佐高祖定天下之功,乃得给,到韦庶人始令妃主葬日,皆给鼓吹,非令典,不足法」。
时有司新定后宫封赠法,皇后与妃皆赠三代。
公言:「别嫌明微,妃不当与后同。
袁盎引却慎夫人坐,正为此耳。
天圣亲郊,太妃止赠二代,而况妃乎」!
嘉祐八年贡举。
仁宗崩,英宗以哀毁致疾,慈圣光献太后同听政。
公首上疏言:「章献明肃太后,保佑先帝进贤退奸,有大功于赵氏,特以亲用外戚小人,故负谤天下。
太后初摄大政,大臣忠厚如王曾,清纯如张知白,刚正如鲁宗道,质直如薛奎者,当信用之。
鄙猥如马季良、谗谄如罗崇勋者,当疏远之,则天下服」。
又上疏英宗,言:「汉宣帝为昭帝后,终不追尊卫太子、史皇孙
光武起布衣,得天下,自以为元帝后,亦不追尊钜鹿都尉南顿君,惟哀、安、桓、灵,皆自旁亲入继大统,追尊其父祖,天下非之,愿以为戒」。
时公所得仁宗遗赐珠、金,直百馀万,率同列三上章,言:「国有大忧,中外窘乏,不可专用乾兴故事,若遗赐不可辞,则宜许侍从以上进金钱,佐山陵费」。
不许。
公乃以所得珠为谏院公使钱,金以遗其舅氏,义不藏于家。
英宗疾既平,皇太后还政。
公上疏言:「治身莫先于孝,治国莫先于公」。
其言切至,皆母子间人所难言者。
时有司立法,皇太后有所取用,有司奏覆,得御宝乃供。
公极论以为不可,当直下合同司移所属立供,如上所取,已乃具数奏太后,以防矫伪。
曹佾使相两府皆迁。
公言:「佾无功而得使相,陛下以慰母心耳。
两府皆迁,无名,若以还政为功,则宿卫将帅内侍小臣,必有觊望」。
已而都知任守忠等皆迁。
公复争之,因论:「守忠大奸,陛下为皇子,非守忠意,沮坏大策,离间百端,赖先帝不听。
及陛下嗣位,反覆革面,交搆两宫,国之大贼,人之巨蠹,乞斩于都市以谢天下」。
诏以守忠节度副使蕲州安置,天下快之。
时有诏陕西刺民兵号义勇,公上疏极论其害,云:「康定庆历间陕西民为乡弓手,已而刺为保捷指挥,民被其毒,兵终不可用,遇敌先北,正兵随之,每致崩溃。
县官知其坐食无用,汰遣归农,而惰游之人,不能复反南亩,彊者为盗,弱者转死,父老至今流涕也。
今义勇何以异此」!
章六上,不从。
乞罢谏官,不许。
王广渊除直集贤院
公言:「广渊奸邪不可近。
汉景帝太子,召上左右饮,卫绾独称疾不行,及即位,待有加。
周世宗澶渊张美三司吏,掌州之钱谷,世宗私有求假悉力应之,及即位,薄其为人,不用。
广渊仁宗之世,私自结于陛下,岂忠臣哉!
愿黜之以厉天下」。
执政建言濮安懿王德盛位隆,宜有尊礼,诏太常礼院两制议。
翰林学士王圭等相顾不敢先,公独奋笔立议曰:「为之后者为之子,不敢复顾其私亲,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,典礼宜一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,高官大爵,极其尊荣」。
议成,即敕吏,以公手藁为案,至今存焉。
时中外讻讻,御史吕诲、傅尧俞、范纯仁、吕大防、赵鼎、赵瞻等皆争之,相继降黜。
公上疏乞留之,不可。
则乞与之皆贬。
初,西戎遣使致祭,而延州指使高宜押伴,傲其使者,侮其国主
使者诉于朝,公与吕诲乞加宜罪,不从。
明年西戎犯边,杀略吏士。
赵滋雄州,专以猛悍治边,公亦论其不可。
至是契丹之民,有捕鱼界河,伐白沟之南者。
朝廷以知雄州李中祐为不材,选将代之。
公言:「国家当戎狄附顺时,好与之计较末节,及其桀骜,又从而姑息之。
近者西戎之祸,生于高宜,北狄之隙,起于赵滋
朝廷方贤此二人,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。
今若选将代中祐,则来者必以为法,而以中祐为戒,渐不可长,宜敕边吏,疆埸细故,徐以文檄往反,若轻以矢刃相加者,坐之」。
京师大水,公上疏论三事,皆尽言无所隐讳。
龙图阁直学士判流内铨,改右谏议大夫,知治平四年贡举。
神宗即位,首擢公为翰林学士,公力辞,不许。
上面谕公:「古之君子,或学而不文,或文而不学,惟董仲舒、扬雄兼之,卿有文学,何辞为」?
公曰:「臣不能为四六」。
上曰:「如两汉制诏可也」。
公曰:「本朝故事不可」。
上曰:「卿能举进士,取高等,而云不能四六,何也」?
公趋出,上遣内臣閤门,强公受告,拜而不受。
趣公入谢,曰:「上坐以待公」。
公入,至廷中。
以告置公怀中,不得已乃受。
遂为御史中丞
初,中丞王陶宰相不押常朝班为不臣,宰相不从,争之力,遂罢。
公既继之,言:「宰相押班,细故也,言之过。
爱礼存羊,则不可已。
自顷宰相权重,今复以言宰相罢,则中丞不可复为,臣愿宰相押班,然后就职」。
上曰:「可」。
既出知陈州,谢章诋宰相不已。
执政议再贬,公言:「陶诚可罪,然陛下欲广言路,屈己受,而宰相独不能容乎」?
乃已。
公上疏论修心之要三,曰仁、曰明、曰武。
治国之要三,曰官人、曰信赏、曰必罚。
其说甚备。
且曰:「臣昔为谏官,即以此六言献仁宗,其后以献英宗,今以献陛下,平生力学所得,尽在是矣」。
公在英宗时,与吕诲同论祖宗之制:「句当御药院常用供奉官以下,至内殿崇班,则出。
近岁居此位者,皆暗理官资,食其廪给,非祖宗本意。
又故事,年未五十,不得为内侍省押班,今除张茂则,止四十八,不可」。
至是,又言之。
因论高居简奸邪,乞加远窜。
章五上,上为尽罢寄资内臣居简亦补外。
未几,复留陈承礼、刘有方二人,公复争之。
又言:「近者王中正陕西,知泾州刘涣等谄事中正,而鄜延钤辖舜臣,违失其意。
已而等进擢,舜臣降黜,权归中正,谤归陛下。
是去一居简得一居简」。
上手诏问公所从知。
公曰:「臣得之宾客,非一人言,事之有无,惟陛下知之。
若无,臣不敢避妄言之罪。
万一有之,不可不察」。
诏用宫邸直省官郭昭选等四人为閤门祗候
公言:「国初草创,天步尚艰,故即位之始,必以左右旧人为腹心耳目,谓之随龙,非平日法也。
閤门祗候在文臣为馆职,岂可使厮役为之」。
英宗山陵,公为仪仗使,赐金五十两,银合三百两。
三上章辞,从之。
边吏上言:「西戎部将嵬名山,欲以横山之众,取谅祚以降」。
诏边臣招纳其众。
公上疏极论,以为:「名山之众,未必能制谅祚,幸而胜之,灭一谅祚生一谅祚,何利之有?
若其不胜,必引众归我,不知何以待之?
臣恐朝廷不独失信于谅祚,又将失信于名山矣。
若名山馀众尚多,还北不可,入南不受,穷无所归,必将突据边城以救其命,陛下独不见侯景之事乎」?
上不听,遣将种谔发兵迎之,取绥州,费六十万万。
西方用兵,盖自是始矣。
翰林侍读学士
登州有不成婚妇,谋杀其夫伤而不死者。
吏疑问即承,知州事许遵谳之。
有司当妇绞而诏贷之。
上议,准律,因犯杀伤而自首者,得免所因之罪,妇当减三等,不当绞。
诏公与王安石议之,安石议。
公言:「谋杀犹故杀也,皆一事,不可分为二。
若谋为所因与杀为二,则故与杀亦可为二耶」?
宰相文彦博以下,皆附公议,然卒用安石言,至今天下非之。
权知审官院。
百官上尊号,公当答诏。
上疏言:「先帝亲郊不受尊号,天下莫不称颂,末年有建言者,国家与契丹有往来书信,彼有尊号而我独无,以为深耻,于是群臣复以非时上尊号。
汉文帝时单于自称『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单于』,不闻文帝复为大名以加之也。
愿陛下追用先帝本意,不受此名」。
上大悦,手诏答公:「非卿朕不闻此言,善为答词,使中外晓然,知朕至诚,非欺众邀名者」。
遂终身不复受尊号。
执政河朔灾伤,国用不足,乞今岁亲郊,两府不赐金帛,送学士院取旨。
公言:「两府所赐,以匹两计止二万,未足以救灾,宜自文臣两省武臣宗室刺史以上皆减半」。
公与学士王圭、王安石同对。
公言:「救灾节用,宜自贵近始,可听两府辞赐」。
安石曰:「常衮辞赐馔,时议以为衮自知不能,当辞位不当辞禄,且国用不足,非当今之急务也」。
公曰:「衮辞禄,犹贤于持禄固位者。
国用不足,真急务,安石言非是」。
安石曰:「不足者,以未得善理财者故也」。
公曰:「善理财者,不过头会箕敛以尽民财,民穷为盗,非国之福」。
安石曰:「不然,善理财者,不加赋而上用足」。
公曰:「天下安有此理!
天地所生财货百物,止有此数,不在民则在官。
譬如雨泽,夏涝则秋旱。
不加赋而上用足,不过设法阴夺民利,其害甚于加赋。
此乃洪羊欺汉武帝之言,太史公书之,以见武帝不明耳。
至其末年,盗贼蜂起,几至于乱。
武帝不悔祸,昭帝不变法,则汉几亡」。
争议不已。
王圭进曰:「救灾节用,宜自贵近始,司马光言是也。
然所费无几,恐伤国体,王安石言亦是。
惟明主裁择」。
上曰:「朕意与同。
然姑以不允答之」。
安石当制,遂引常衮事责两府两府亦不复辞。
史馆修撰
上问公可为谏官者,公荐吕诲天章阁待制知谏院
诏公与张茂则同相视二股河及土堤利害。
公用都水监丞宋昌言策,乞于二股之西置土堤,约水东流,若东流日深,北流自浅,新刍渐备,乃塞其北,放出御河、胡卢河下流,以纾,冀、深、瀛以西之患。
时议者多不同,公于上前,反覆论难,甚苦,卒从之。
后皆如公言,赐诏奖谕。
王安石始为政,创立制置三司条例司,建为青苗、助役、水利、均输之政,置提举官四十馀员,行其法于天下,谓之新法。
公上疏,逆陈其利害,曰:「后当如是」。
行之十馀年,无一不如公言者。
天下传诵,以公为真宰相,虽田父野老,皆号公司马相公,而妇人孺子,知其为君实也。
迩英进读,至萧何、曹参事
公曰:「参不变法,得守成之道
孝惠高后时,天下晏然,衣食滋殖」。
上曰:「汉守萧何之法,不变可乎」?
公曰:「何独汉也,使三代之君,常守禹、汤、文、武之法,虽至今存可也。
武王克商,曰:『乃反商政,政由旧』。
然则虽周亦用商政也。
《书》曰:『无作聪明,乱旧章』。
汉武帝张汤言,取高帝法纷更之,盗贼半天下。
元帝宣帝之政,而汉始衰。
由此言之,祖宗之法,不可变也」。
后数日,吕惠卿进讲。
因言:「先王之法,有一年而变者,『正月始和布法象魏』是也。
五年一变者,巡狩考制度是也。
有三十年一变者,『刑法世轻世重』是也。
有百年不变者,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是也。
前日言非是,其意以讽朝廷,且讥臣为条例司官耳」。
上问公:「惠卿言何如」?
公曰:「布法象魏。
布,旧法也,名为变
若四孟月朔属民读法,为时变月变耶?
诸侯有变礼易乐者,王巡狩则诛之,王不自变也。
刑新国用轻典,乱国用重典,平国用中典,是为世轻世重,非变也。
且治天下,譬如居室,敝则修之,非大坏不更造也。
大坏而更造,非得良匠美材不成。
今二者皆无有,臣恐风雨之不庇也。
公卿侍从皆在此,愿陛下问之。
三司使掌天下财,不才而黜可也,不可使两府侵其事,今为制置三司条例司也?
宰相以道佐人主,安用例?
苟用例而已,则胥史足矣。
今为看详中书条例司也」?
惠卿不能对。
则诋公曰:「光为侍从不言,言而不从不去」?
公作而答曰:「是臣之罪也」。
上曰:「相与论是非耳,何至是」!
讲毕,赐坐户外。
将出,上命徙坐户内,左右皆避去。
上曰:「朝廷每更一事,举朝讻讻,也」?
王圭曰:「臣疏贱在阙门之外,朝廷之事不能尽知,借使之道路,又不知其虚实也」。
上曰:「闻则言之」。
公曰:「青苗出息,平民为之,尚能以蚕食下户,至饥寒流离,况县官法度之威乎」?
惠卿曰:「青苗法,愿取则与之,不愿不强也」。
公曰:「愚民知取债之利,不知还债之害,非独县官不强,富民亦不强也。
臣闻作法于凉,其弊犹贪,作法于贪,弊将若之何!
太宗河东,立和籴法,时米㪷十馀钱,草束八钱,民乐与官为市。
其后物贵而和籴不解,遂为河东世世患,臣恐异日之青苗,犹河东之和籴也」。
上曰:「陕西行之久矣,民不以为病」。
公曰:「臣陕西人也,见其病不见其利。
朝廷初不许也,而有司尚能以病民,况立法许之乎」?
上曰:「坐仓籴米何如」?
坐者皆起曰:「不便。
上已罢之,幸甚」。
上曰:「未罢也」。
公曰:「京师有七年之储,而钱常乏,若坐仓钱益乏,米益陈,柰何」?
惠卿曰:「坐仓得米百万斛,则省东南百万之漕,以其钱供京师,何患无钱」?
公曰:「东南钱荒而米狼戾,今不籴米而漕钱,弃其有馀,取其所无,农末皆病矣」。
侍讲吴申起曰:「光言至论也」。
公曰:「此皆细事,不足烦人主,但当择人而任之。
有功则赏,有罪则罚,此则陛下职也」。
上曰:「然。
『文王罔攸兼于庶言,庶狱庶慎,惟有司之牧夫』」。
公趋出。
上曰:「卿得无以惠卿之言不乐乎」?
公曰:「不敢」。
韩琦上疏论青苗之害,上感悟,欲罢其法。
安石称疾求去。
会拜公枢密副使,公上章力辞,至六七。
曰:「上诚能罢制置条例司,追还遣提举官,不行青苗、助役等法,虽不用臣,臣受赐多矣。
不然,终不敢受命」。
上遣人谓公:「枢密,兵事也。
官各有职,不当以他事为词」。
公言:「臣未受命,则犹侍从也,于事无不可言者」。
安石起视事,青苗法卒不罢,公亦卒不受命。
则以书喻安石,三往反,开喻苦至,犹幸安石之听而改也。
且曰:「巧言令色鲜矣仁,彼忠信之士,于公当路时,虽龃龉可憎,后必徐得其力,谄谀之人,于今诚有顺适之快,一旦失势,必有卖公以自售者」。
意谓吕惠卿
宾客,辄指言之曰:「覆王氏者,必惠卿也。
小人本以利合,势倾利移,何所不至」。
其后六年,而惠卿安石,上书告其罪,茍可以覆王氏者,靡不为也。
由是天下服公先知。
公求补外,上犹欲用公,公不可。
端明殿学士出知永兴军
朝辞进对,犹乞免本路青苗、助役。
宣抚使下令,分义勇四番,欲以更戍边,选诸军骁勇,募闾里恶少为奇兵,调民为乾粮麨饭,虽内郡不被边,皆修城池楼橹如边郡,且遣兵就粮长安、河中、同,三辅骚然。
公上疏,极言:「方凶岁,公私困弊,不可举事,而永兴一路城池楼橹皆不急,乾粮麨饭昔尝造,后无用腐弃之,宣抚司令,臣皆未敢从。
若乏,军兴,臣坐之」。
于是一路独得免。
顷之,诏移知许州,不赴,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台以归。
自是绝口不论事。
以祀明堂,加上柱国
至熙宁七年,上以天下旱、蝗,诏求直言。
公读诏泣下,欲默不忍,乃复陈六事
一青苗,二免役,三市易,四边事,五保甲,六水利,此尤病民者,宜先罢。
又以书责宰相吴充:「天子仁圣如此,而公不言,也」?
元丰五年,公忽得语涩疾,自疑当中风,乃豫作遗表,大略如六事加详尽,感慨亲书,缄封置卧内,且死,当以授所善范纯仁、范祖禹使上之。
凡居洛十五年,再任留司御史台,四任提举崇福宫
官制行,改太中大夫资政殿学士
神宗崩,公赴阙临,卫士见公入,皆以手加额,曰:「此司马相公也」。
民遮道呼曰:「公无归洛,留相天子,活百姓」。
所在数千人聚观之。
公惧,会放辞谢,遂径归洛。
太皇太后闻之,诘问主者,遣使劳公,问所当先者。
公言:「近岁士大夫以言为讳,闾阎愁苦于下,而上不知,明主忧勤于上,而下无所诉,此罪在群臣,而愚民无知,归怨先帝,宜下诏首开言路」。
从之。
下诏榜朝堂,而当时有不欲者,于诏语中设六事以禁切言者曰:「若阴有所怀,犯非其分,或扇摇机事之重,或迎合已行之令,上以观望朝廷之意以侥倖希进,下以眩惑流俗之情以干取虚誉,若此者,必罚无赦」。
太皇太后封诏草以问公
公曰:「此非求谏,乃拒谏也。
人臣惟不言,言则入六事矣」。
太府少卿宋彭年、水部员外郎王应诏言事,有欲借此二人以惩天下者,皆以非职而言,赎铜三十斤。
公具论其情,且请改赐诏书,行之天下。
从之。
于是四方吏民,言新法不便者数千人。
公方草具所当行者,而太皇太后已有旨,散遣修京城役夫,罢减皇城内觇者,止御前工作,出近侍之无状者三十馀人,戒敕中外无敢苛刻暴敛,废导洛司物货场,及民所养户马宽保马限,皆从中出,大臣不与。
公上疏谢:「当今急务,陛下略已行之矣,小臣稽慢,罪当万死」。
诏除公知陈州,且过关入见,使者劳问,相望于
至则拜门下侍郎,公力辞,不许。
数赐手诏:「先帝新弃天下,天子冲幼,此何时,而君辞位耶」?
公不敢复望,以覃恩迁通议大夫
初,神宗皇帝以英伟绝人之资,励精求治,凛凛乎汉宣帝、唐太宗之上矣。
宰相王安石用心过当,急于功利,小人得乘间而入,吕惠卿之流以此得志,后者慕之,争先相高,而天下病矣。
先帝明圣,独觉其非,出安石金陵,天下欣然,意法必变,虽安石亦自悔恨。
其去而复用也,欲稍自改,而惠卿之流,恐法变身危,持之不肯改。
然先帝终疑之,遂退安石八年不复召,而惠卿亦再逐不用。
元丰之末,天下多故,及二圣嗣位,民日夜引领以观新政,而进说者以为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欲稍损其甚者,毛举数事以塞人言。
公慨然争之曰:「先帝之法,其善者,虽百世不可变也。
安石、惠卿等所建,为天下害,非先帝本意者,改之,当如救焚拯溺,犹恐不及。
汉文帝除肉刑,斩右趾者弃市,笞五百者多死。
景帝元年即改之。
武帝作盐铁、榷酤、均输等法。
昭帝罢之。
唐代宗宦官,公求赂遗,置客省拘滞四方之人。
德宗立未三月,罢之。
德宗晚年为宫市,五坊小儿暴横,盐铁使月进羡馀
顺宗即位,罢之。
当时悦服,后世称颂,未有或非之者也,况太皇太后以母改子,非子改父」。
众议乃定。
公以为:「治乱之机,在于用人,邪正一分,则消长之势自定。
每论事,必以人物为先,凡所进退,皆天下所谓当然者,然后朝廷清明,人主始得闻天下利害之实」。
遂罢保甲团教,依义勇法,岁一阅。
保马不复买,见在者还监牧给诸军。
废市易法,所储物皆鬻之,不取息,而民所欠钱皆除其息。
京东铸铁钱,河北江西福建、湖南盐及福建茶法,皆复其旧。
独川、陕,以边用,未即罢,遣使相视,去其甚者。
户部左右曹钱谷,皆领之尚书
凡昔之三司使事,有散隶五曹及寺监者,皆归户部,使尚书周知其数,量入以为出。
于是天下释然,曰:「此先帝本意也,非吾君之子,不能行吾君之意」。
时独免役、青苗、将官之法犹在,而西戎之议未决也。
山陵毕,迁公正议大夫
公自以不与顾命,不敢当,诏不许。
元祐元年正月,公始得疾。
诏公与尚书左丞吕公著朝会,与执政异班再拜而已,免舞蹈。
公疾益甚,叹曰:「四患未除,吾死不瞑目矣」。
乃力疾上疏论免役五害,乞直降敕罢之,率用熙宁以前法。
有未便,州县监司节级以闻,为一路一州一县法。
诏即日行之。
又论西戎大略,以和戎为便,用兵为非。
时异议者甚众,公持之益坚。
其后太师文彦博议与公合,众不能夺。
又论将官之害,诏诸将兵皆隶州县,军政委守令通决之。
又乞废提举常平司,以其事归之转运使提点刑狱
公谓监司多新进少年,务为刻急,天下病之,乞自太中大夫待制以上,于郡守中举转运使提点刑狱,于通判中举转运判官
又以文学、德行、吏事、武略等为十科,以求天下遗才。
命文臣升朝以上,岁举经明行修一人,以为进士高选。
皆从之。
左仆射
疾稍间,将起视事,诏免朝觐,许以肩舆,三日一入都堂或门下尚书省
公不敢当,曰:「不见君,不可以视事」。
诏公肩舆到内东门子康扶入对小殿,且曰毋拜。
公惶恐入对延和殿,再拜。
遂罢青苗钱,专行常平粜籴法,以岁上中下熟为三等,谷贱及下等则增价籴,贵及上等则灭价粜,惟中等则否,及下等而不籴,及上等而不粜皆坐之。
时二圣恭俭慈孝,视民如伤,虚己以听公。
公知无不为,以身任天下之责。
数月复病,以九月丙辰朔,薨于西府,享年六十八。
太皇太后闻之恸,上亦感涕不已。
时方躬祀明堂,礼成不贺,二圣皆临其丧,哭之哀甚,辍视朝三日。
太师温国公,襚以一品礼服,赙银三千两,绢四千匹,赐龙脑水银以敛。
户部侍郎赵瞻入内,内侍省押班宗道护其丧,归葬夏县,官其亲族十人。
公忠信孝友,恭俭正直,出于天性。
自少及老,语未尝妄,其好学如饥渴之嗜饮食,于财利纷华,如恶恶臭,诚心自然,天下信之。
退居于洛,往来陕郊,陕洛间皆化其德,师其学,法其俭。
有不善,曰:「君实得无知之乎」!
博学无所不通,音乐、律历、天文、书数,皆极其妙。
晚节尤好礼,为冠婚丧祭法,适古今之宜。
不喜释、老,曰:「其微言不能出吾书,其诞吾不信」。
不事生产,买第洛中,仅庇风雨。
有田三顷,丧其夫人,质田以葬。
恶衣菲食,以终其身。
自以为遭遇圣明,言听计从,欲以身徇天下,躬亲庶务,不舍昼夜。
宾客见其体羸,曰:「诸葛孔明二十罚以上皆亲之,以此致疾,公不可以不戒」。
公曰:「死生命也」。
为之益力。
病革,谆谆不复自觉,如梦中语,然皆朝廷天下事也。
既没,其家得遗奏八纸,上之,皆手札论当世要务。
京师民画其像,刻印鬻之,家置一本,饮食必祝焉。
四方皆遣人购之京师,时画工有致富者。
有《文集》八十卷,《资治通鉴》二百九十四卷,《考异》三十卷,《历年图》七卷,《通历》八十卷,《稽古录》二十卷,《本朝百官公卿表》六卷,《翰林词草》三卷,《注古文孝经》一卷,《易说》三卷,《注系辞》二卷,《注老子道德论》二卷,《集注太元经》八卷,《大学中庸义》一卷,《集注扬子》十三卷,《文中子传》一卷,《河外咨目》三卷,《书仪》八卷,《家范》四卷,《续诗话》一卷,《游山行记》十二卷,《医问》七篇。
其文如金玉谷帛药石也,必有适于用,无益之文,未尝一语及之。
初,公患历代史繁重,学者不能综,况于人主,遂约战国秦二世,如左氏体,为《通志》八卷以进。
英宗悦之,命公续其书,置局秘阁,以其素所贤者刘攽、刘恕、范祖禹为属官。
凡十九年而成,起周威烈王,讫五代,上下一千三百六十二载。
其是非疑似之间,皆有辩论,一事而数说者,必考合异同而归之,作《考异》以志之。
神宗尤重其书,以为贤于荀悦,亲为制叙,赐名《资治通鉴》,诏迩英读其书,赐颍邸旧书二千四百二卷。
书成,拜资政殿学士,赐金帛甚厚。
娶张氏,礼部尚书存之女,封清河郡君,先公卒,追封温国夫人
子三人,童、唐皆早亡,康今为秘书省校书郎
孙二人,、桓皆承务郎
历事四朝,皆为人主所敬。
神宗知公最深,公思有以报之,常摘孟子之言曰:「责难于君谓之恭,陈善闭邪谓之敬,谓吾君不能谓之贼」。
故虽议论违忤,而神宗识其意,待之愈厚。
及拜资政殿学士,盖有意复用公也。
夫复用公者,岂徒然哉,将必行其所言。
公亦识其意,故为政之日,自信而不疑
呜呼,若先帝可谓知人矣,其知之也深;
公可谓不负所知矣,其报之也大。
轼从公游二十年,知公平生为详,故录其大者为行状。
其馀,非天下所以治乱安危者,皆不载,谨状。
请优赏宋昌言劄子熙宁二年十月七日上) 北宋 · 司马光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一九七
臣闻国家大政,在于赏罚明当。
若赏罚明当,功无不成。
去冬奉敕与张茂则相度二股河及生堤利害,当时都水监丞宋昌言建议,欲于二股河口西岸新滩上置立上约,擗拦水势,令入东流,候向去东流渐深,北流淤浅,即闭塞断北流,放出御河、胡卢河下流,以除恩、冀、深、瀛以西诸州军水患。
臣等因得其言,寻具此利害奏闻。
蒙朝廷听许,令修置上约。
自后昌言同列提举修生堤者,以策非己出,百端沮毁,以为二股河必不可成,不如并力修生堤。
李立之赴阙上殿所言,陛下所亲闻也。
赖陛下圣明,断在不疑使之修置上约。
今秋擗栏得水势一并入东流,其北流寻已闭断。
虽颇漂溺,损近东沧、德等州民田庐舍,然恩、冀、深、瀛以西州军,蒙利亦为不少。
宋昌言不可谓之无功。
今若与同列称二股河不可成者一例受赏,臣窃恐当官之人睹之无所沮劝。
昌言因去岁职当在外,河决枣彊,独夺一官,今若止复旧官,则是众人受赏,而昌言独不得赏也。
设使向者修上约不成,或背了二股,并入北流,其同列岂肯分昌言之罪,伏望圣慈察昌言建议之功,特与复旧官外,更与董役之人等第别加酬奖。
庶使向去用心向公者,知朝廷不负之也。
取进止(《司马公文集》卷四一。又见《历代名臣奏议》卷二五○,《司马温公年谱》卷五。)
原无题注,据明本、陈本、四库本补。
乞以宋昌言程昉同领决河役事奏熙宁四年八月 宋 · 张茂则
 出处:全宋文卷九三一、《宋会要辑稿》方域一四之二三(第八册第七五五七页)、《续资治通鉴长编》卷二二六
奉诏相度二股决河利害,乞以开封府判官宋昌言都水监丞河北兴修水利官、宫苑使、带御器械程昉同领役事。